
4月30日,信阳中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(扩大)举行集体学习,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,紧扣“政绩为谁而树”主题开展专题研讨,教育引导全体干警深刻回答好司法权力为谁行使、司法政绩为谁创造、司法成效由谁评判这个政绩观的根本性问题,推动全市法院学习教育走深走实。信阳中院党组书记、院长刘铁良主持并讲话,中院党组成员、审委会专职委员、各部门负责人参会。
会上,部分同志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交流研讨。大家一致认为,人民法院是党领导下的国家审判机关,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,要把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,认真领会学习正确政绩观的核心要义,始终站稳人民立场、坚守为民初心,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,立党为公、为民造福、科学决策、真抓实干,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、人民和历史检验的司法业绩。
刘铁良在总结讲话时强调,把握好“政绩为谁而树”问题,必须牢牢站稳人民立场,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。人民法院最大、最根本的政绩就是把老百姓的矛盾化解好、权益保护好、烦心事解决好,始终把为民造福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、落脚点和唯一评判标准。必须以求极致的精神办好每一起案件,让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公正和温度。既要以“如我在诉”的理念办好每一起案件,又要让群众少跑腿、少烦心、少受累,努力兑现群众胜诉权益,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办事方便、人受尊重、司法公正。必须坚决破除作风顽疾,以过硬作风践行正确政绩观。要常态化规范司法服务言行、窗口接待标准、群众办事流程,从严抓好日常管理、审限管理、流程管控,鲜明树立重实干、重实绩、重担当、重争先用人导向,坚决向不廉洁行为作斗争,以过硬司法作风推动全市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。
(信阳中院 张春杨)



